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 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 (2014—2020年)的通知

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知識產權局等單位
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(2014—2020年)的通知
國辦發〔2014〕64號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知識產權局、中央宣傳部、外交部、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環境保護部、農業部、商務部、文化部、衛生計生委、國資委、海關總署、工商總局、質檢總局、新聞出版廣電總局、林業局、法制辦、中科院、國防科工局、高法院、高檢院、總裝備部《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行動計劃(2014—2020年)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轉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務院辦公廳
2014年12月10日

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